關于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
各部門、二級學院:
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通知精神,現對我校2020-2021學年第二學期部分節假日作出如下安排:
一、清明節:4月3日至5日放假,共3天。
二、勞動節: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調休,共5天。4月25日(星期日)上班,補5月4日(周二)的課,5月8日(星期六)上班,補5月5日(周三)的課。
三、端午節:6月12日至14日放假,共3天。
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衛等工作,堅決按照上級有關精神和學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師生教育引導工作。遇有重大突發事件,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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